生産噪音檢測注意事項
生産噪音檢測注意事項:
(1)生産噪音檢測丈量儀器。一切丈量儀器均應契合相應規範,運用前必需校準。
①丈量噪聲級時,運用精細和普通聲級計,如需丈量噪聲頻譜,需求聲級計上佩帶濾波器;
②丈量等效聲級時,運用積分聲級計;
③丈量脈沖噪聲則運用脈沖聲級計;
④丈量聲強或剖析噪聲信号時運用聲強計、實時剖析儀等。
(2)生産噪音檢測丈量條件。
①丈量中要思索背景噪聲的影響。當所測噪聲高出背景噪聲缺乏10dB時,應按規則修正丈量結果;當所測噪聲高出背景缺乏3dB時,丈量結果不能作為任何根據,隻能作為參考。
②當環境天氣風速大于四級時,應中止室外丈量。
③丈量時要防止高溫、高濕、強磁場、空中和牆面反射等要素的影響。
(3)生産噪音檢測讀取法
①穩态噪聲用慢擋讀取指示值或等效聲級。
②周期性變化噪聲用快擋讀取最大值并讀取随時間變化的噪聲值,也能夠丈量等效聲級。
③脈沖噪聲讀取其峰值和脈沖堅持值或丈量等效聲級。
④無規則變化噪聲應丈量若幹時間段内的等效聲級及每個時間段内的最大值。
(4)生産噪音檢測丈量位置(主要指丈量傳聲器所在位置)
①戶外丈量。當請求減小四周的反射影響時,則應盡可能在離職何反射物(除空中)至少3.5m外丈量,離空中的高度大于1.2m以上,必要而有可能時置于高層建築上,以擴展可監測的地域範圍。但每次丈量其位置、高度堅持不變。運用監測車輛丈量,傳聲器最好固定在車頂上。
②建築物左近的戶外丈量。這些丈量點應在暴露于所需測試的噪聲環境中的建築物外停止。若無其他規則,丈量位置最好離外牆1~2m處,或全翻開的窗戶前面0.5m(包括高樓層)。
③建築物内的丈量。這些丈量應在所需測試的噪聲影響的環境中建築物内停止。丈量位置最好離牆面或其他反射面至少1m,離空中1.2~1.5m,離窗1.5m處。
(5)生産噪音檢測丈量時間
①時間段的劃分。丈量時間分為:晝間和夜間兩局部。晝間還能夠分為:白晝、早和晚三局部。詳細時間,可依地域和時節不同按當地習氣劃定。普通采用短時間的取樣辦法來丈量。白晝選在工作時間範圍内(如8:00~12:00和14:00~18:00);夜間選在睡眠時間範圍内(如22:00~5:00)。
②丈量日的選擇。
丈量普通選擇在周一至周五的正常工作日,假如周六、日以及不同時節環境噪聲有顯著差别,必要時可請求做相應的丈量或長期連續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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